越南 行政救濟與侵權訴訟
  1. 專利、設計制度概要
  2. 申請專利、設計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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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數據統計
  5. 行政救濟與侵權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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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行政救濟與侵權訴訟

 

(一) 專利與設計之行政救濟[1]

若申請人不符形式審查結果或實體審查結果,可在收到審查果的90天內向越南智慧財產局局長(Director General of NOIP)提起上訴,倘若越南智慧財產局局長維持其核駁決定而申請人不服時,可在收到核駁決定的30天內向越南科技部(Minister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)提起上訴。若越南科技部再維持原核駁決定時,申請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,或者在上訴至越南智慧財產局局長,而不服越南智慧財產局局長做出的核駁決定,可向法院提出訴訟。

圖5-1 專利申請與行政救濟流程

 

圖5-2 設計申請與行政救濟流程

 

(二) 專利與設計之侵權訴訟[2]

當在越南受到智慧財產權侵害時,可選擇民事救濟、刑事救濟、行政救濟、或進出口控制,上述四種救濟方式可由多個機關來執行其救濟,其中民事救濟與刑事救濟屬法院的職權範圍,而行政救濟屬監察機關、警察機關、市場管理辦公室、海關或各級人民委員會的職權範圍,而進出口控制則屬海關的職權範圍,見越南智慧財產法第200條。

其中,於越南尋求智慧財產保護最常走之救濟途徑為行政救濟,見越南智慧財產法第215條,具有省錢、快速及相較其他救濟途徑更能有效執行之優點。若專利權人採取民事訴訟,可向法院請求停止侵權行為的禁止令、請求賠償侵權導致的經濟損失或扣押或查封等,而專利權人採取刑事訴訟,則法院有權採取警告、罰金、再教育、監禁等之措施。

 

專利與設計侵權之民事或刑事訴訟

圖5-3 專利與設計侵權訴訟流程

 

 

參考資料:

[1]越南智慧財產局,Patent Examination Procedure,https://ipvietnam.gov.vn/en_US/web/english/patent-examination-procedure,最後造訪日:2022年8月5日。

越南智慧財產局,Industrial Design Examination Procedure,https://ipvietnam.gov.vn/en_US/web/english/industrial-design-examination-procedure,最後造訪日:2022年8月5日。

[2]越南智慧財產局,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  (No. 50/2005/QH11 of 29 November 2005),https://ipvietnam.gov.vn/vi_VN/web/guest/bo-luat-luat,最後造訪日:2022年8月5日。

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,越南智慧財產執法主管機關資料表,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lp-107-1.html,最後造訪日:2022年8月5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