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 申請專利、設計程序
  1. 專利、設計制度概要
  2. 申請專利、設計程序
  3. 專利規費
  4. 數據統計
  5. 行政救濟與侵權訴訟
  6. 相關法規連結
  7. 檢索頁面教學與文獻格式

二、申請專利、設計程序

 

泰國之發明專利的申請類型包括直接國內申請,及透過PCT申請國際專利後,國家階段進入泰國的國際申請兩種途徑,小專利及設計專利則只有直接國內申請途徑。申請人另可透過東協專利審查合作(ASPEC)方案,來加速東協國家佈局專利的審查日程。泰國的官方語言為泰語,使用其他語言的申請文件必須在指定期間內補正泰文本。

 

(一) 發明專利申請案直接國內申請

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國內申請流程

圖2-1

 

有關圖2-1所涉的申請表格、內容要件及各階段期限等細節,可至泰國智慧財產局官網下載文書參閱。連結網址如下:

https://www.ipthailand.go.th/en/patent-002.html

 

(二) 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國際申請

1. 以泰國作為PCT申請案受理局(RO/IN)

泰國國民或居民可向泰國專利局遞交國際申請案,或透過ePCT系統(https://pct.wipo.int/)電子申請。有關PCT表格與費用細節可參考以下網址:http://www.wipo.int/pct/en/

表2-1為PCT申請案國際階段簡要流程。

表2-1

月份

(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算)

階段(phase)

期程(stage)

說明

0

國際階段

受理局(RO)

申請人向PCT受理局提出申請

 

 

 

取得國際申請日

 

 

國際檢索單位(ISA)

ISA發給檢索報告

18

 

 

申請案公開

19

 

補充國際檢索單位(SISA)

申請人申請補充檢索報告

22

 

國際初步審查單位(IPEA)

申請人向IPEA申請初步審查報告

 

 

 

IPEA發給初步審查報告

30

國家階段

 

進入申請人指定國別

 

2. PCT申請案國家階段指定進入泰國

申請人如指定PCT申請案進入泰國,必須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泰國專利局辦理國家階段之申請。進入泰國之PCT申請案將按其國內專利申請案流程,進行公開及審查階段,相關申請表格與費用細節可參考以下網址:https://www.ipthailand.go.th/th/%E0%B8%AA%E0%B8%B4%E0%B8%97%E0%B8%98%E0%B8%B4%E0%B8%9A%E0%B8%B1%E0%B8%95%E0%B8%A3%E0%B8%95%E0%B9%88%E0%B8%B2%E0%B8%87%E0%B8%9B%E0%B8%A3%E0%B8%B0%E0%B9%80%E0%B8%97%E0%B8%A8.html。

 

(三) 小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流程

圖2-2為泰國小專利申請案的簡要流程圖。

圖2-2

 

有關圖2-2所涉的申請表格、內容要件及各階段期限等細節,可至泰國智慧財產局官網下載文書參閱。連結網址如下:

https://www.ipthailand.go.th/en/patent-002.html

 

(四) 設計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流程

圖2-3為泰國設計專利申請案的簡要流程圖。

圖2-3

 

(五) ASPEC申請

ASPEC為東協的區域性專利合作審查方案,共有九個成員國,包括:汶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寮國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。ASPEC使各參與國共享專利申請案的檢索及審查結果,以縮短專利取得時間。以下為三種ASPEC申請模式。

 

  • 模式一:

圖2-4

 

  • 模式二:巴黎公約之優先權連結

圖2-5

 

  • 模式三:PCT申請連結

圖2-6

 

圖2-7

 

圖2-4至2-7所示ASPEC申請實例中,泰國可參考新加坡之檢索與審查結果。實務上,申請人亦可選擇泰國作為ASPEC的第一申請局,而以新加坡作為第二申請局,這種狀況下,新加坡則可參考泰國的檢索與審查結果。但因泰國的審查意見所使用的語言並非英文,必須將泰文審查意見翻譯成英文再呈交至另一局,故對於外國申請人而言,以泰國作為第二局較為合適。

 

 

參考資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