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之發明專利的申請類型包括直接國內申請,及透過PCT申請國際專利後,國家階段進入泰國的國際申請兩種途徑,小專利及設計專利則只有直接國內申請途徑。申請人另可透過東協專利審查合作(ASPEC)方案,來加速東協國家佈局專利的審查日程。泰國的官方語言為泰語,使用其他語言的申請文件必須在指定期間內補正泰文本。
(一) 發明專利申請案直接國內申請
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國內申請流程
圖2-1
有關圖2-1所涉的申請表格、內容要件及各階段期限等細節,可至泰國智慧財產局官網下載文書參閱。連結網址如下:
https://www.ipthailand.go.th/en/patent-002.html
(二) 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國際申請
1. 以泰國作為PCT申請案受理局(RO/IN)
泰國國民或居民可向泰國專利局遞交國際申請案,或透過ePCT系統(https://pct.wipo.int/)電子申請。有關PCT表格與費用細節可參考以下網址:http://www.wipo.int/pct/en/。
表2-1為PCT申請案國際階段簡要流程。
表2-1
月份 (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算) | 階段(phase) | 期程(stage) | 說明 |
0 | 國際階段 | 受理局(RO) | 申請人向PCT受理局提出申請 |
|
|
| 取得國際申請日 |
|
| 國際檢索單位(ISA) | ISA發給檢索報告 |
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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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案公開 |
19 |
| 補充國際檢索單位(SISA) | 申請人申請補充檢索報告 |
22 |
| 國際初步審查單位(IPEA) | 申請人向IPEA申請初步審查報告 |
|
|
| IPEA發給初步審查報告 |
30 | 國家階段 |
| 進入申請人指定國別 |
2. PCT申請案國家階段指定進入泰國
申請人如指定PCT申請案進入泰國,必須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泰國專利局辦理國家階段之申請。進入泰國之PCT申請案將按其國內專利申請案流程,進行公開及審查階段,相關申請表格與費用細節可參考以下網址:https://www.ipthailand.go.th/th/%E0%B8%AA%E0%B8%B4%E0%B8%97%E0%B8%98%E0%B8%B4%E0%B8%9A%E0%B8%B1%E0%B8%95%E0%B8%A3%E0%B8%95%E0%B9%88%E0%B8%B2%E0%B8%87%E0%B8%9B%E0%B8%A3%E0%B8%B0%E0%B9%80%E0%B8%97%E0%B8%A8.html。
(三) 小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流程
圖2-2為泰國小專利申請案的簡要流程圖。
圖2-2
有關圖2-2所涉的申請表格、內容要件及各階段期限等細節,可至泰國智慧財產局官網下載文書參閱。連結網址如下:
https://www.ipthailand.go.th/en/patent-002.html
(四) 設計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流程
圖2-3為泰國設計專利申請案的簡要流程圖。
圖2-3
(五) ASPEC申請
ASPEC為東協的區域性專利合作審查方案,共有九個成員國,包括:汶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寮國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。ASPEC使各參與國共享專利申請案的檢索及審查結果,以縮短專利取得時間。以下為三種ASPEC申請模式。
圖2-4
圖2-5
圖2-6
圖2-7
圖2-4至2-7所示ASPEC申請實例中,泰國可參考新加坡之檢索與審查結果。實務上,申請人亦可選擇泰國作為ASPEC的第一申請局,而以新加坡作為第二申請局,這種狀況下,新加坡則可參考泰國的檢索與審查結果。但因泰國的審查意見所使用的語言並非英文,必須將泰文審查意見翻譯成英文再呈交至另一局,故對於外國申請人而言,以泰國作為第二局較為合適。
參考資料: